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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简易注销公司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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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6-29 1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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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想注销公司的老板来说,税务简易注销公司最新规定是很关心的问题,那么,今天小编为您解答的相关问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以进一步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扩围后,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是什么?如何办理简易注销?我们梳理了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未开业的、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简易注销基本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20日。

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关于税务简易注销公司最新规定的详细介绍,若您对此问题还有不明白的请联系正阳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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