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注册公司的老总来说,非独立注册分公司是很关心的问题,那么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是另外一个公司吗?今天小编为您解答的相关问题。
如果你所说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变更为“非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两者的性质都是相同的。都拥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
。根据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50个以下(包括1个自然人或者1个法人)。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如果你已经注册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则不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两者的性质并不相同。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
的经营实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从以上条文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转换。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关于非独立注册分公司的详细介绍,若您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是另外一个公司吗?还有不明白的其他问题请联系正阳客服!